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校字[2004]69号)》之精神,以项目为载体,力争通过实验教学改革,创建和培育一批行之有效、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实验教学成果。以项目建设推动课程建设,打造品牌,创出特色,带动我校本科实验教学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展关于“申报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意义
推进实验队伍建设,引导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培养创新性人才能力,不断开发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进一步拓展仪器设备新功能,改善教学条件和效果,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
二、立项范围
1.特色实验项目的研究和开发(重点资助);
2.新颖实验设备的研制和开发;
3.科研设备用于教学的功能开发;
4.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重点资助);
5.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
6.实验教材建设;
7.实验室开放机制及实施的研究与实践(重点资助);
8.实验教学方法、手段、管理模式和体制改革等;
9.实验技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0.大学生专业实验动手能力的锻炼培养过程研究及其应用(重点资助)。
三、申请人员
凡学校在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实验技术项目,且项目组成员必须包含实验技术人员。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限报2项,具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增加2个申报名额,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名额上报。
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现实性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
学校每年组织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处于项目执行期内的立项项目不得连续申请,项目结题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下一年度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项目。
(二)项目立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每年立项不超过20项,每个项目批准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三)项目期限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立项和项目经费。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应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方可延长项目执行期。每个项目只能延长一次,每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
(四)过程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过程管理,随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实验技术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另外,项目资助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以及参评奖项的项目成果等都必须注明由“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备全相关旁证资料后,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向各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各院对照申请表及项目立项申请书的相关内容组织验收,逐一核对完成情况,提出具体评价意见,认为达到验收要求后,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级验收,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项目经过校级验收后,对技术含量高、构思巧妙、原创性强和社会及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组评议,给予持续支持。
(六)项目经费
实验技术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统筹并监督使用。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15日前提交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执行时间自2013年12月起计算。
报送地点: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盖章后,曲阜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程超,电话:4456187,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chengchao7712@163.com;日照校区交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 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8日
附1:
附2: 各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物理工程学院* | 2+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2 |
生命科学学院 | 2+2 |
信息传播学院 | 2+2 |
数学科学学院 | 2 |
电气自动化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实验中心 | 2 |
印刷学院 | 1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公共外语教研部 | 1 |
法学院 | 1 |
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