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实验室(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践基地、科研实验室等)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开放实验室,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进行创新实践活动,对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学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全面推进我校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字[2004]127号)》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展“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的范围
1.全校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学研究实验室、实践基地,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对全校本、专科学生开放。
2.在完成教学计划内实验任务的基础上,各实验室都要最大限度地延长开放时间,除在工作时间开放外,还要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对学生开放。
二、开放实验项目设置
1.开放实验项目必须依托开放实验室设立,要是针对本、专科生的特点,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并注重实验效果。
2.对开放实验项目的设置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实验室、教研室拟定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
(2)从教师科研课题分解出的实验项目;
(3)学生参加各实验设计类竞赛课题,或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
(4)其他形式的项目或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等。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各类具备开放条件的实验室应先向所在学院提出开放并准备开放的实验项目,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由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作为实验室开放情况检查及今后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之一。
2.在2013年11月15日前各学院将《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中的实验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对应的实验室、指导教师、面向专业、所能接纳的学生数、申请人条件等信息),做出通知并发布在学院主页上,供学生浏览、查询、申请。
3.在2013年11月22日前各开放实验室组织申请学生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后,分别交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以备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
4.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并开始实施实验室开放的学院均可向学校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中填写的实验项目,择优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推荐,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学校审批。
5.申报的基金项目,每个学院限报两项,具有省级示范实验中心的学院可多报两项。已经承担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团队不再支持申报。
四、项目评定与管理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批准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项目结题期限为两年。
2.每个项目批准的经费,仅用于补贴项目所消耗的材料费用,不列支其它费用。
3.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实验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检查各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情况。实验室和指导教师以实验成果(包括:实验结果、研究开发的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以及指导教师的评价作为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评定依据。成绩优异者由学校颁发卓越实验创新能力人才证书。
4.项目结题后,各实验室将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汇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实验室开放课题成绩登记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5.学校统一安排项目结题,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单位、实验室和个人评奖、评优和下年度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指导教师的选派与工作量计算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开放实验工作,鼓励实验室人员指导学生实验。在实验中,宜采用以学生为主、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2.各学院应根据指导教师工作量多少和实验效果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工作量津贴(给予的工作量数目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其他
1.实验室开放实行责任制管理。各院系主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要组织好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要作好学生的宣传与动员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各教研室和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工作,要设置好实验室开放的项目,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资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锻炼的条件。
2.各实验室要妥善保存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3.申报时间
(1)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15 日前统一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2)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22日前统一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3)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26日前统一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在2013年12月对申报项目完成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执行时间自2013年12月起计算。
(5)报送地点: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盖章后,曲阜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程超,电话: 4456187,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chengchao7712@163.com;日照校区交至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 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8日
附表1:《曲阜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及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
附表2:《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附表3:《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表4: 各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物理工程学院* | 2+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2 |
生命科学学院 | 2+2 |
信息传播学院 | 2+2 |
数学科学学院 | 2 |
电气自动化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实验中心 | 2 |
印刷学院 | 1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公共外语教研部 | 1 |
法学院 | 1 |
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