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考试试卷批阅,特制定本规范。
1.试卷批阅必须采用流水作业(至少3人以上)。
2.批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记分字迹必须工整、清晰、规范。
3.教师批阅试卷应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的评判每一道题。
4.试卷批阅具体要求:
(1)选择题。答对的给得分,答错或不答的给零分;若为试卷形式则在每小题题号左侧给出得分;在大题题号的左侧以正分形式给出本题所得的总分。
(2)填空题。每空答对的给得分,答错或不答的给零分,在每小题题号左侧给出得分;在大题题号的左侧以正分形式给出本题所得的总分。
(3)简答题、计算题、程序题、画图题等包含多道小题的大题。每小题要根据试卷的评分细则批阅,给出分步分或要点分,本小题总分以正分形式标在该小题题号左侧;若某小题得零分,在该题号左侧以零分形式标出。
(4)大题的总得分以正分形式标在该大题题号的左侧,并加以圆圈,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以便与小题得分相区别;若某大题得零分,在该题号左侧以零分形式标出。
(5)阅卷教师签名。每包试卷的第一份试卷总分栏中阅卷教师和统分教师签署全名,本包其它试卷只签署教师姓即可;批阅中的分数改动、笔误,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杆后改正,并在其旁边签署改判教师全名。
(6)每包试卷封面要有成绩核对人签名。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理工程学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