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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工程学院试卷批阅规范

发布时间:2018-07-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院考试试卷批阅,特制定本规范。

1.试卷批阅必须采用流水作业(至少3人以上)。

2.批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记分字迹必须工整、清晰、规范。

3.教师批阅试卷应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的评判每一道题。

4.试卷批阅具体要求:

1)选择题。答对的给得分,答错或不答的给零分;若为试卷形式则在每小题题号左侧给出得分侧以正分形式给出本题所得的总分

2)填空题。每空答对的给得分,答错或不答的给零分,在每小题题号左侧给出得分侧以正分形式给出本题所得的总分

3)题、计算题程序题、画图题包含多道小题的大题。每小题要根据试卷的评分细则批阅,给出分步分或要点分,本小题总分以正分形式在该小题题号左侧;若某小题得零分,在该题号左侧以零分形式标出。

4)大题的总得分以正分形式标该大侧,并加以圆圈,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以便与小题得分相区别;若某大题得零分,在该题号左侧以零分形式标出。

5)阅卷教师签名。每包试卷的第一份试卷总分栏中阅卷教师和统分教师签署全名,本包其它试卷只签署教师姓即可;批阅中的分数改动、笔误,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杆后改正,并在其旁边签署改判教师全名。

6)每包试卷封面要有成绩核对人签名。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理工程学院

                       2016年7月7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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