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工业实习时间自2016年2月29日至4月10日,共六周实习时间,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方式进行。工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保证实习工作的教学质量,学院不鼓励个人分散实习。考虑到毕业就业等方面的需要,通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讨论,允许2012级工科专业学生提出分散实习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工作安排
1. 2016年1月6日前提出申请,根据个人意愿组成实习小组,按班级统计汇总后报班级辅导员,申请分散实习学生提出申请时需首先取得家长同意。
2. 填写《物理工程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按表中规定项目准确提供信息,并说明申请分散实习的理由及承诺,需家长本人签字、加盖实习单位公章。2016年1月18日前将申请表交辅导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上交的需对原因和上交时间做出特别说明。
3. 经过学院实习工作小组讨论,审批通过后可按照分散实习的要求完成实习教学环节。
二、学生在校外分散实习需遵守如下规定:
1. 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学院与接受单位同时指定双方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和该实习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担保签字。
2. 申请校外分散自主工业实习的学生,一般情况下需要3人以上本专业学生组成实习小组提出申请。学生必须在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的进度进行毕业环节的教学任务,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3. 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
4. 实习期间,学生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学生在校外分散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负责,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如果发生重大问题,学生应该及时向学院、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5. 在校外自主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该实习环节规定的时间前返校。学生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填写好《实习成绩鉴定表》,交给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和评定成绩,盖上实习单位的公章后带回学校交学院备案。未按期返校的,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6. 学生在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工业实习日记,并用数码照片记录实习过程。实习结束后按规定撰写包含实习过程照片的实习报告,详细汇报实习项目和实习内容,对实习中的收获进行总结,完成后按时提交给校内指导教师。实习过程的数码照片包括实习单位照片、实习小组和指导教师照片、实习过程照片(工业实习每个实习项目2张以上照片,教育实习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尽可能提供教学实习过程照片)。
物理工程学院
2015.12